更新时间:2024-05-25
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昌平区北京怡园小区购房后却因为物业要求过多而难以装修入住,他称,如果业主不使用物业指定的几家装修公司,就需交纳5000元以上的保证金及管理费、清理费等费用,而在装修过程中,除物业指定的建材销售方也不能将沙子水泥等建材运进小区存放。由于物业指定的几家公司要价较高,业主们都面临同样的尴尬。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则表示,指定装修工公司是“公司规定”,指定建材销售方是为了保护小区环境。
物业指定装修公司
李先生介绍,他在去年购买了北京怡园小区的一处房子,已找好装修公司,今年5月准备装修。却被物业告知不能动工。“物业说,因为我找的这家装修公司不具 备三级以上的装修资质,不能开工。”李先生说,为了这件事,他几次和物业沟通,却发现原来想要装修还有更多要求。“装修公司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装修合同、装修图纸等多项材料,通过他们审核才能动工。不仅如此,我还要向物业缴纳5000元到28000元不等的装修保证金,还有装修管理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
而据他所知,如果业主使用和物业合作的几间装修公司,这些费用就都可以免去,“但那些公司报价很高,比我自己找的装修公司能贵两三倍。”记者发现,和李先生面临同样窘境的业主不在少数,都在吐槽物业指定的装修公司收费“太黑”。
另一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本想自己购买沙子水泥装修,但物业却根本不允许他把这些装修材料运进小区,“物业只允许他们指定的那些出售五金沙土的公司将建筑材料拉进小区里销售,而他们指定的这些公司比附近建材城的价格要贵上近一倍呢。”
物业称保护小区环境
对此,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指定装修工公司是“公司规定”,而指定的建筑材料销售方都已和物业签订了合同,如果对小区的环境造成影响,物业会追究其个人的责任。谈及装修公司和建材销售价格过高的情况,物业人员则称“不了解”。
律师表示物业违规
对此,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的吴立宏律师表示,物业对业主装修收取的保证金以及装修管理费和垃圾清理费没有法律依据,此外物业要求使用指定的装修公司也是毫无法律依据的无理要求。“我国《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修企业,或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 更换物业公司,或者可以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对限制装修的行为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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